关于对卢小兵等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的考察方案<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经中共赣州市第四中学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从4月19 日至 23日对卢小兵、肖学辉、欧阳品林、肖迎春、欧润生、赖江雪、肖伟明、汪锦生等八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察对象
卢小兵、肖学辉、欧阳品林、肖迎春、欧润生、赖江雪、肖伟明、汪锦生等八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拟正式任职。
二、考察内容
主要围绕任职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察个人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中的表现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实绩等情况。
“德”: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是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否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忠于职守、实事求是,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能”:主要考察智能素质,包括是否具有政治理论、教育科学、心理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是否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是否具有综合分析、解决复杂难题的能力及改革创新能力;是否具有既原则又灵活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是否具有承担领导学校工作重任的身体条件等。
“勤”:主要考察工作态度、勤奋精神和事业心,包括工作是否积极主动,勤于思考和钻研,勇于探索和创新;是否模范遵守纪律,出满勤等。
“绩”:主要考察工作成绩,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如何,创造性工作业绩如何,总结了多少具有典型及指导性的教育管理经验等。
“廉”:主要考察是否一心为公,讲政治讲正气,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办事公正、公道、公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的方法和程序
主要采取民主测评、政绩公示、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具体步骤是:
1、政绩公示。考察对象围绕任职试用期间,自身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书面总结,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具体,用实例和数字叙述,力戒空话、套话,字数1000字左右,用A4纸张打印一式二份,并在学校公示栏张贴。
2、民主测评。①参加人员为:赣州四中全体教职员工。②民主测评的方式为填写《试用期满干部民主测评表》;③民主测评的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3、个别谈话。①谈话对象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部分教师。②请办公室落实好谈话地点。③由考察组确定具体谈话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张贴考察预告、政绩概要、组织谈话)
五、考察工作要求
1、考察工作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2、考察组成员要加强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察情况。
六、考察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法
考察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爱平 副组长:周玮 组 员:(略)
联系电话:13870711996
中共赣州市第四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