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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育技术装备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7 18:14:51 点击数:4468

 

2011年教育技术装备竞赛活动的通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师的应用水平,根据《赣州市2011年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点》(赣市教备字〔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教育技术装备竞赛活动公布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

(一)评选范围

在中小学各个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以往国家、省、市级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奖项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作品有重大改进创新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评选条件

1、设计制作的教具符合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具有教学性。

2、教具展示的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具有科学性。

3、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具有创新性。

4、设计制作的教具能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具有启发性。

5、教具取材料容易、易于操作、安全可靠、便于推广,具有实用性。

(三)申报要求

1、以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参评单位。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上报作品不超过10件,其中学生作品占20%,适用小学教学的作品占40%。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2、参赛人员须提供教具设计制作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制作原理、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效果等)。

3、各单位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1年8月20日前将参赛推荐汇总表(包括作者姓名、自制教具名称、工作单位、适用学科等)交至科研处。

4、参评教具和纸质技术资料待正式评选时一并上交即可。

5、具体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立

1、根据参评教具的数量和适用学科进行分类评选。

2、作者现场演示和专家组评议审定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3、教师作品每件收取评审费60元,学生作品不收评审费。

二、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论文内容

1、未参加过以往市级以上评选的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等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馆学、教育技术管理及运用等科研论文。

2、在教育教学中结合学科特点,充分运用教育技术装备资源,对相关学科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反思、分析、研究、探讨。

(二)评选办法

1、以县(市、区)、市直中学为单位推荐上报,原则上不超过20篇。各单位要在初评的基础上,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上报,杜绝网上下载抄袭现象。每位作者限送一篇文章参评。

2、评审组按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图书馆管理、教育技术管理及运用等类别进行分类评选,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参评要求

1、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论文撰写要规范(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分、逻辑要严谨、语言要流畅,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论文需注明适用学科或类别,并提供作者相关信息(邮编、单位、姓名、职称或职务、电话、电子信箱等)。

2、各单位将推荐上报的论文电子稿和汇总表(包括作者姓名、论文名称、工作单位等信息)于9月20日前交至科研处。每篇论文上交评审费50元。

3、论文以原创作品为主,对网络下载抄袭的文章,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及所获奖项。

4、将优秀论文推荐参加全省论文评选。

 

 

                                  科研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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