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四中通用技术试验教室使用与管理制度<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教师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清点、领用物品,试验器材清单应和备课一样提前一周完成,保证上课物品完好齐全。
2.学生按时进入教室,按编定位置就座,保持安静,完成课前准备。
3.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擅自摆弄实验器材,更不允许通电操作。
4.学生在动手实验前,要检查和清点试验器材,发现缺损要及时报告,教师应让其填写缺损单并补全。
5.学生实验时,要注意人生安全,不能用手触摸电源,严格按要求和步骤进行操作,发生事故应冷静处理。
6.学生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检查、清点并整理好器材,每节课后,教师应组织学生做好试验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7.非正常操作损坏物品者要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加惩罚,物品丢失要追究并赔偿。
8.爱惜实验室一切物品,发现散落的元件、导线等要及时捡起并上缴老师。
赣州四中通用技术器材管理制度
1.试验器材是学校的财产、教学的物质保障,一切以教学为中心,物尽其用。
2.校领导分管,科研处主任督促,专人负责试验器材管理,教师分工负责。
3.购物有分管校领导、科研处主任、经手人三人签字方可报销。购物进货登记及时清楚。
4.每学期开学初,各科目根据教学计划,列出购物清单,及时购买到位。
5.教师演示试验应提前一周开出试验单,作好准备;学生分组试验应提前两周列出试验单,作好准备。
6.每位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参与试验器材管理,每次试验完毕必须清点整理,要定期通风、通电,防止器材损坏、发霉或变质。
7.建立健全各科目财产登记造册制,对各种器材要分类存放和保管。
8.教师应掌握一定的修理技术,损坏器材应及时修复。
9.人为损坏或丢失的器材应照价赔偿,损坏物品及时登记,教师签字并由科研处主任注明处理意见。
10. 对于已批准报废的器材,要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赣州四中科研处
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