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速写
1.考试目的
速写是美术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通过对人物动态速写的考试,测定考生在短时间内捕捉人物动态特征的敏锐程度及其艺术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
人物动态速写(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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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分标准(满分为50分,分为5个档次)
44—50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人物动态生动、自然,能熟练地运用线条表现客观对象。
40—43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人物动态自然,能较熟练地运用线条表现客观对象。
35—39分 造型较准确,构图一般,人物比例基本正确,但线条的表现力不足。
30—34分 造型比例不够准确,构图欠完整,捕捉动态和表现动态的能力偏差。
29分以下 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速写方法不正确。
二、素描
1.考试目的
素描是美术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通过素描写生,检测考生的造型基本功和对结构、形体、体积、空间、质感等造型基本要素的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
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88—100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深入,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能力较强,作品富有感染力。
80—87分 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深入,能力较好,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70—79分 造型较准确,构图一般,绘画方法正确,但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略显不足。
60—69分 造型能力一般,构图不够完整,绘画方法基本正确,但作品表现力不足。
59分以下 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绘画方法不正确,缺乏艺术表现力。
三、色彩
1.考试目的
色彩是美术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侧重考查考生的色彩感觉以及艺术语言的运用能力。
2.考试内容
静物(写生或默写)。
3.考试时间
4.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分为5个档次)
88—100分 构图完整,色调优美,表现出良好的色彩感觉,作品富有感染力。
80—87分 构图完整,色彩协调,表现出较好的色彩感觉,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70—79分 构图合理,色彩关系尚可,造型方法较准确,作品有一定的表现力。
60—69分 构图不够完整,色彩关系不够协调,配色能力偏差,作品表现力不足。
59分以下 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缺乏正确的配色常识,缺乏艺术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