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课题结项程序<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被立项的课题在实施中,要求课题负责人每学期写出阶段小结,在课题完成时汇编装订成一份(打印稿),作结项评审的依据之一。
二、课题研究到期,负责人写出申请结项的报告,填写课题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对需延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提前半年向省课题办写出申请报告。
三、课题负责人将本课题的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批准的立项申报书、阶段小结汇编、结题总报告、课题相关成果材料及目录等,连同课题评审费,交设区市课题办。由各设区市课题办统一报送省课题基地办。
四、组织专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讯评审或现场评审方式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
五、发结项文件,予以通报,同时将结项课题情况上网发布。
六、通过结项的课题由省课题基地办颁发结项证书。
七、对暂未通过结项的课题,按专家提出的意见予以改进,争取下一批再继续申请结项。
八、报省课题基地办材料要求:课题的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结题材料(包括1、结项申请报告2、批准的立项申报书3、阶段小结汇编4、结题总报告5、课题相关成果材料目录)统一装订成一份。课题相关成果材料目录由各设区市教研室(课题办)审定并加盖教研室公章。
九、结题材料省课题基地办存档将不再返还。
科研处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