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课题立项程序<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认真阅读《江西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二、根据实际情况选定研究题目。
三、制订课题研究计划(或研究方案的设计)。
包括:
1.研究题目;
2.目的和意义;
3.研究的基本内容;
4.研究法、进度;
5.研究课题已具备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课题组成员水平、研究工作资料准备情况和研究手段;
6.预期研究成果及使用范围;
7.经费概算。
四、填写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
五、按县(市)教研室、设区市教育局课题办(教研室)、省教育厅课题基地办的程序申报。主要材料:申报书并附研究计划,要求县(市)教研室、设区市课题办(教研室)签上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六、在申报立项时,应同时将评审费交设区市(县)课题办。
七、上半年省课题基地办申报截止时间为三月三十日,下半年申报省课题基地办截止时间为十月十五日。
八、组织专家评审。
九、课题研究与实验基地领导小组审批。
十、发立项文件,予以通报,并将立项课题的基本情况上网。
十一、向课题组颁发课题立项证书。
科研处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