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招考字[2010]33号<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考办:
为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考试
考试地点:江西师大(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
考试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考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上姓名、考生号)于
2、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
考试地点:赣州三中1-34考场,师院附中35-58考场,赣州四中59-104考场。
考试时间:
考试要求:
1、考生于
2、考生考试用的画板、支架、文具等自备。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
4、考生于
三、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招考办要协同学校做好考生赴考前的有关准备,特别是考生身份证,如考生确还未办妥身份证,必须通知考生带好本人户口薄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派出所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2、各县(市、区)必须要求学校分别派出领队,尽早落实食宿地点,督促考生按时参加考试,注意考生往返及住宿安全,切实做好考生遵纪守规教育,防止考生在专业统考及校考中违纪、舞弊。请于
3、各县(市、区)招考办于
4、各县(市、区)招考办要督促学校、考生再次认真阅读《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第五节考生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报考办法”中有关艺术类兼报内容。特别要注意:①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如要在六个种类栏目中再增报一个种类的,必须在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校招生 艺术类 专业考试 通知
抄 报: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
赣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