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等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3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评比工作,将优秀作品(含纸质稿和电子稿)按要求汇总后,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等活动的通知》
赣州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09年来,省教育厅连续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优秀校本课程评比五项评比活动。各地各校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实施。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两项评比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继续做好评比活动的组织工作,大力宣传,发动广大学校和师生积极参与,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不断营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良好氛围。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相应开展评比活动,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里评选。我厅将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加此项活动。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0791-86765130;省电教馆徐辉,0791-88510792
附件:1.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实施方案
2.第五届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附件1
第五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实施方案
一、征文内容
要求以叙事的方式,讲述普通高中校长、教师个人或团队在参与新课改过程中亲历或见证的难忘、真实的教育事件及自己的认识和感悟,以此展示校长或教师参与课改的心路历程。可以写困惑、写尝试、写成功,务求思想健康、内容真实、细节生动。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为记叙文,各类论文、教学设计等不属此次征文范围;所有作品,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
2.征文篇幅每篇控制在3000字以内;
3.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一人;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文活动实行网上征集报送。所有征文的作者均须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注册登录,通过相应的网络管理平台入口,将作者信息、征文及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上报。已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注册的教师可直接上报,未注册的教师可由学校电教管理员与所在市、县电教部门联系完成注册工作。网上上报作品时间为
各地上报的征文,由各设区市进行初审。
四、征文评比
此次征文,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成果进行评比,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向获奖征文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2
第五届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实施方案
一、评比目的
展示我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促进普通高中学校以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自主探究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比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三、评比要求
1.以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课题成果为主,研究课题内容不限,但必须是学生自主研究的成果(不包括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课题或作品)。所有作品,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
2.内容包括:(1)课题名称;课题成员、分工、指导老师;(2)选题原由、开题背景、研究过程、图片和影像展示、调查材料、研究报告或结论;(3)研究过程中的亮点;创新成果;研究体验、收获和感受等。成果展示的形式可多样,可为纯文字,也可让学生制作成电脑课件PPT或FLASH形式。
3、本次征文活动实行网上征集报送。所有作品均须由指导教师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注册登录,通过相应的网络管理平台入口,将作者信息、作品及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上报。已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注册的教师可直接上报,未注册的教师可由学校电教管理员与所在市、县电教部门联系完成注册工作。网上上报作品时间为
各地上报的成品作品,由各设区市进行初审。
四、其它事项
请各地各校在确定课题、推选展示的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潜能,展示学生的最佳风采,避免形式主义,杜绝抄袭与简单模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成果进行评比,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教师指导奖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