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9js金沙(NO.1)·官方网站

logo
subject
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7 18:17:04 点击数:5245

赣市教备字〔20148<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中学:

根据《赣州市2014年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点》(赣市教备字〔20143号),为了总结我市中小学课程教学改革和教育装备工作经验,促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图书馆(室)的建设和管理应用,进一步发挥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资源优势,我局定于201411月上旬举行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未参加过以往市级以上评选的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小学科学等实验教学、中小学图书馆学等科研论文。

    二、撰写内容

1、符合新课标理念,结合中小学实验教学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改进实验课堂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方面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2、在中小学实验教学活动中对实验的设计、实验的改进以及自制教具的研发和制作进行研究和探索。

3、在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探索与研究。

4、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和应用工作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

三、参评要求

    1、各单位要在自评的基础上,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选。原则上大县不超过30篇,小县不超过20篇,各市直中学不超过5篇。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评。

    2、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撰写规范(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论点鲜明,逻辑严谨,语言流畅,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论文需注明适用学科或类别,并提供作者相关信息(邮编、单位、姓名、职称或职务、电话、邮箱等)。

3、论文应以原创作品为主,对于内容雷同、有抄袭现象的文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所获奖项,对不符合评选范围要求的论文不予评选。

四、有关事宜

1、各参评单位务必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41030之前,将论文纸质稿1份、论文电子稿、本单位参评论文汇总表(包括作者姓名、论文名称、工作单位等信息)报送到科研处。

2、每篇论文交纳评审费50/篇。

联系人:老师,电话:8487207,邮箱:gszkyc@163.com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