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党建知识学习要点
1、落实“两个责任”中两个责任指的是什么?
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如何确定?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党员超过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
有的基层单位党员虽然不足100人或50人,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
3、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三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是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是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七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是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1)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2)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5)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5、“三会一课”制度是什么?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至三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一年上两次党课,由党支部书记或其他人主讲。
6、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7、入党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根据党章规定,入党需要履行的手续主要是: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入党申请一般以书面形式递交。
(2)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4)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介绍人。
(5)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6)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7)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且作出决议,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认真负责地进行考察。
(9)上级党组织集体审仳。
(10)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合格者转为正式党员。
8、发展党员票数规定?
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9、发展党员为什么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个别吸收的原则”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成批发展,不搞集体入党。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但是,一次支部大会如果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入党,则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10、党员的党籍和党龄有什么区别?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就是说,一个同志被批准入了党,取得了预备党员资格就算有了党籍。
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的年龄,是党员转正后经过的年数。
党籍和党龄是有区别的,党员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籍;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才有党龄。
11、党员的党龄是从预备期满算起,还是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转正之日或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根据党章关于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的规定,凡经批准按期转正的,其党龄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12、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怎样计算党龄?
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的时间算起。
13、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以后,怎样计算党龄?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改正了错误,恢复了党员权利,其党龄应连续计算。
14、新入党的党员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5、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16、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
在党的生活中,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不同在于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方面和在履行党员义务方面,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
1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一般程序?
(1)党组织批准。
(2)开出证明信。
(3)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部门开具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更正,需加盖更正章。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并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整个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并另附党员名单。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5)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6)做好审查核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认真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18、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是多少?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9、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