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赣州四中团字[2010]8号
各年级各班:
为迎接今年的国庆节,激发我校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校园的情感,校团委及《海帆》文学社决定在全校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征文比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1.征文应以讴歌祖国、家乡、校园的新变化、新发展为主题。就学校、家乡或者身边的人、事、物有感而发,也可以联系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变化,抒发自己心中的感受,抒发对祖国、对家乡、对校园的真挚情感。
2.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通讯、散文、特写、随笔、诗歌等均可,诗歌50行内,其他来稿征文1500字内,统一用方格信纸撰写(纸自备),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3.征文必须系本人原创,不得抄袭。若有抄袭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4.各班认真组织学生参与征文活动,每班推荐征文数量5—10篇。
二、征文截止时间:9月27日。
三、征文对象:全体学生。
四、评选方法:由团委组织语文教研组老师进行评选。
五、奖励事项:(1)参评作品将按年级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2)凡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参与征文活动,且参评作品量多质高的班级,将获“优秀班级组织奖”并在当月的班级考核评选中加分。(3)本次征文活动的优秀作品将在《海帆》文学社第一期期刊上集中发表。
六、投稿方式:各班稿件由团支部书记(班长)负责收集,统一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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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