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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 州 四 中 工 会
关于鼓励教工参加健身俱乐部活动的通知
为了丰富我校教师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教师的运动、健身热情,促进教师的身心健康,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学校工会已于2008年组建了教工健身俱乐部,并且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响应,许多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了适合自己的活动项目,享受运动的快乐。为了鼓励更多的教工参与俱乐部的活动,进一步发挥俱乐部的活动,特下发此通知:
一、俱乐部口号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二、活动原则
自愿参加、享受运动、确保安全。
三、俱乐部组织
俱乐部名称 |
活动地点 |
活动时间 (最终由会员商量决定) |
俱乐部会长 |
篮球俱乐部 |
篮球场 |
周四、周日 |
吴克 |
足球俱乐部 |
足球场 |
周二、周六 |
卢小兵 |
乒乓球俱乐部 |
乒乓球馆 |
周一至周五 |
廖莹 |
羽毛球、毽球俱乐部 |
校内及羽毛球馆 |
周三 |
黄素珍 |
健美操俱乐部 |
七楼练功房 |
周三 |
肖迎春 |
登山俱乐部 |
户外登山 |
周一、周六 |
肖赣湘 |
四、有关事项
1.俱乐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实行会员制,入会需填写申请表,教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适合自己的一项或几项活动。
2.学校无偿提供活动场地和活动器械(材),并尽可能优化活动条件,确保活动能够正常开展,为鼓励全体教工积极参加健身俱乐部的活动,学校工会每学年还将划拨一定的活动经费。
3.俱乐部实行会长负责制,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内容安排要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工会将定期召开俱乐部会长会议,了解各俱乐部活动开展情况。
4.俱乐部采用练习和比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原则上每个俱乐部每周要组织活动两次及以上,但不得在正常上班时间组织活动。
5. 会员应掌握正确的运动方法,注意运动安全,避免运动损伤。
6. 会员要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俱乐部对会员实行考勤制度,每学年学校工会根据会员实际表现按比例评选俱乐部积极分子,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7.各教工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8. 已经参加了各俱乐部活动的教工也需填写申请表。
赣州四中工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