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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倡议书
作者: 编辑:gzszzwc
发布时间:2020-12-01 15:04:45 点击数:5692

 

四中全体师生及广大家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安康和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赣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全面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活动,将创建作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建工作开展近三年来,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保持在85%以上,食品安全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考核中名列第一。创建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全体师生及家长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我市即将迎接全省食品安全治理城市的验收。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做好迎接验收准备,特向全体师生及广大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有幸福生活。

全体师生及家长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和受益者,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责任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增光、添彩。我们真诚邀请每一位师生及家长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积极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建言献策;从自身做起,不做漠视食品安全问题的旁观者,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主动为创建献计献策,自觉争做创建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宣传者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学校食堂诚信经营,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食堂经营者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强化食堂内部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公信力,积极营造师生饮食安全的诚信环境。

三、家校联动携手并肩,凝心聚力共治共建。学校各年级、各处室要以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以师生满意为追求,切实担负起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的责任。希望全体师生和广大家长携手并肩,如发现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非法添加、私屠滥宰、假冒商标、虚假广告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积极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196340(市农业农村局)。

 

赣州市第四中学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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