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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等五项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7 18:15:34 点击数:4989

关于开展第四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等五项评比活动的通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各位教师:

  2009年来,省教育厅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普通高中“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优秀校本课程评比五项评比活动。各地各校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深入实施。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这五项评比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所有作品,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参评资格。

  请各地继续做好评比活动的组织工作,大力宣传,发动广大学校和师生参与评比,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全员参与,不断营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层层开展五项评比活动,争取把本地最优秀的成果上报省教育厅,我厅将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若干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优秀组织奖。

  附件:

  1、第四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实施方案

  2、第四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实施方案

  3、第四届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实施方案

  4、第三届普通高中优秀校本课程评比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第四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评比实施方案

  一、征集范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所有学科。

  二、征集对象:全省普通高中教师。

  三、征集要求

  (一)教学设计方案

  1、作品要求

  (1)原创作品,未在以前省级或省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可以参评,请注明刊物名称和时间;

  (2)依据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新课程实验教材,选择一个课时进行设计,学科不限;

  (3)教案内容必须包含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步骤、教学设计理念、组织形式等内容,同时注明选用的教材版本、学科、年级和册别;

  (4)教案应资料丰富,观点新颖、独特,体现新课程精神,体现教师个人风格和个性化教学特点,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

  (5)文字力求准确、简洁、流畅、明了,层次清楚,逻辑性较强;

  (6)教案正文一律使用4号宋体;

  (7)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一人。

  (二)课堂教学实录

  1、作品要求

  (1)原创作品,未在以前省级或省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

  (2)依据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新课程实验教材,选择一个课时进行设计,学科不限;

  (3)体现新课程教学要求,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设计及应用具有实效性,课堂结构设计合理,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科学合理;

  (4)内容应反映教师在新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上的探索,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育技术手段使用恰当,有创新和超前意识,体现教师的个性化教学特点;

  (5)视频处理为WMV格式的文件,分辨率为720х576

  (6)每件作品的执教教师限报一人。

  2、相关材料

  (1)教学设计说明: 包括教学设计思想、简要的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过程流程图以及教材选用的版本、学科、册别及课题名称等。应具体阐明本节课的教法、学法、教学程序及教育技术的应用;

  (2)教学课件。

  四、征集方式

  (一)实行网上征集上报

  1、所有作品的作者均须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注册登录(),通过相应的网络管理平台入口,将作者信息、作品及相关材料进行网上上报(课堂教学实录以光盘形式上报)。已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注册的教师可直接上报,未注册的教师可由学校电教管理员与所在市、县电教部门联系完成注册工作。网上上报作品时间为2012615628

  2、各地上报的教案和教学实录,由各设区市进行初审。725日前,各设区市基础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研、电教等部门,组织专家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对本地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作品通过平台上报(课堂教学实录以光盘形式上报)。各设区市每学科教案和教学实录(如语文学科教案、研究性学习活动教案、英语学科教学实录等)报送作品不超过10件(赣州市可报送15件)。

  五、其他事项

  1、评比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级电化教育馆具体承办,征集及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地在评审作品时,要充分发挥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各学科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公平公正评审。所有获奖优秀教案和教学实录将长期挂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供全省广大教师免费下载,交流学习。

  2、征集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聘请有关学科专家、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中学优秀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比,按类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张桂儿,079186765130;徐辉,079188510792

  附件2

第四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我的课改故事”征文评比实施方案

  一、征文内容

  要求以叙事的方式,讲述普通高中校长、教师个人或团队在参与新课改过程中亲历或见证的难忘、真实的教育事件及自己的认识和感悟,以此展示校长或教师参与课改的心路历程。可以写困惑、写尝试、写成功,务求思想健康、内容真实、细节生动。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为记叙文,各类论文、教学设计等不属此次征文范围;

  2、征文篇幅每篇控制在3000字以内;

  3、每件作品的作者限报一人。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文活动实行网上征集报送。所有征文的作者均须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注册登录,通过相应的网络管理平台入口,将作者信息、征文及相关信息进行网上上报。已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注册的教师可直接上报,未注册的教师可由学校电教管理员与所在市、县电教部门联系完成注册工作。网上报送征文时间为2012615628

  各地上报的征文,由各设区市进行初审。725日前,各设区市基础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研、电教等部门,组织专家通过网络管理平台对本地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作品通过平台上报。各设区市报送征文不超过60件(赣州市可报送90件)。

  四、征文评比

  此次征文,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成果进行评比,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向获奖征文颁发获奖证书。

  联系人:张桂儿,079186765130;徐辉,079188510792

  附件3

第四届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实施方案

  一、评比目的

  展示我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促进普通高中学校以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自主探究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比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三、评比要求

  1、以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课题成果为主,研究课题内容不限,但必须是学生自主研究的成果(不包括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国家级和省级奖项的课题或作品)。

  2、内容包括:(1)课题名称;课题成员、分工、指导老师;(2)选题原由、开题背景、研究过程、图片和影像展示、调查材料、研究报告或结论;(3)研究过程中的亮点;创新成果;研究体验、收获和感受等。成果展示的形式可多样,可为纯文字,也可让学生制作成电脑课件PPTFLASH形式。

  3、上报成果,需交书面文字研究报告1份,并将电子稿发送至jcjyczge@jxedu.gov.cn。如成果展示还有课件形式,将课件及有关资料刻录成光盘一同上报。

  四、推荐数额及设奖

  1、各设区市推荐上报成果数额为: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各15件;赣州20件;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10件。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对各普通高中上报的成果进行初审,按照数额分配的要求,将推荐上报成果进行汇总,于2012628日前将所有材料寄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成果进行评比,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教师指导奖若干。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各校在确定课题、推选展示的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潜能,展示学生的最佳风采,避免形式主义,杜绝抄袭与简单模仿。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电话:0791-86765130

  附件4

第三届普通高中优秀校本课程评比实施方案

  一、评比目的

  总结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启动以来我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实施经验,展示我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优秀成果,促进普通高中学校以校本课程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人文素养,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参加评比单位

  全省普通高中学校

  三、参加评比课程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参加评比的校本课程,要具备以下要求:

  1.校本课程的开发,经过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课程改革总目标,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体现学校办学宗旨,有利于办学特色的形成。

  2.课程目标明确、合理、科学,充分体现课程改革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要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

  3.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实践性,严禁抄袭。

  4.上报的校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开发背景;课程设计情况(课程目标,课程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等);课程实施情况;成果与反思等。

  四、评比办法

  1.设区市初评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评比要求,组织开展本地校本课程初评,并按照推荐分配数额(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各8件;赣州12件,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5件),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校本课程参加评比,于2012628日前将汇总表及所有材料以纸质形式寄至我厅基础教育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cjyczge@jxedu.gov.cn

  2、省教育厅评审。省教育厅将于7月份组织专家,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电话:0791867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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