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师训字〔2016〕3号<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 “十二五”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全员远程培训终结性补训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县培训机构:
“十二五”期间五年一轮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已圆满结束,为保障我省教师资格再注册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十二五”期间各年度全员远程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终结性补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训对象、学时及要求
1、“十二五”期间各年度(2011~2015学年)参加全员远程培训成绩不合格或未按时参训的教师,集体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免收补训费,补训合格者的成绩将登录进电子证书系统,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注册的依据。
2、参加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远程培训项目以及另有省相关文件规定可冲抵全员远程培训学时的培训项目的学员,成绩未合格而无法冲抵全员远程学时者,按上列全员远程培训对象办理补训手续。
3、每位教师(含新入职教师)所补训的年度合格学时为72学时。
4、参加培训是教师的权力,也是教师的义务,培训结果事关教师本人职称评聘、教师资格再注册等切身利益,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全面补训工作,加大组织和宣传力度,对应补训而未参加补训的教师要逐一排查,确保补训要求通知到每位应补训教师。
二、组织机构和学习平台
“十二五”期间各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补训工作,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 总体负责,“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对补训工作组织安排,依托“江西教师远程教育网”具体实施。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十二五”期间全员远程培训各年度终结性补训面向各个学科、学段,设置五个年度的补训项目,教师根据自身情况选报成绩不合格或未参训的相应年度进行补训。补训整合课程学习与网络研修,不分两个模块进行;采取全程网络远程培训过程性考核,不采取过渡学习方式进行考核。
四、工作流程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5月,由省远程培训中心下发《关于 “十二五”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终结性补训安排的通知》,省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和培训中心指导下,省远程培训中心部署全省远程培训补训工作,各市、县、校分级落实。
(二)报名、注册阶段:2016年6月,以学校为单位向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机构)逐级办理补训集体报名手续,各级培训机构指导和组织补训教师网上进行电子注册,按规定年度选学课程。“十二五各年度终结性补训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以电子稿形式于<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三)补训学习阶段:
终结性补训时间,定于
(四)补训考核阶段:
“省远程培训中心”制定考核具体办法,组织对所有补训教师的学习时间、作业等情况进行过程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其培训学时不予登入电子继续教育证书系统。
(五)成绩登记及证书审验阶段:
将教师补训学时和考核结果,分学年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上进行登记。按照教育部(教师[2011]1号)、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1]21号)文件规定,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终绩效考核、教师职称评定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应暂缓办理其职称评定聘任,不得注册教师资格;取消评选省、市、县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资格。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登陆注册说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
参加多个年度补训项目说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