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四中食堂卫生监管检查制度<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学校总务处派专人负责监管检查学校食堂卫生、膳食操作过程。
二、检查内容
1.食堂进货渠道是否正规;
2.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垃圾是否及时清理;各类加工工具用后是否及时清洗;灶台、操作台使用后是否及时清洗。
3.膳食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
4.饭菜出售是否加盖防蝇罩。
5.膳食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都清洗消毒。
三、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监管检查学校食堂防毒、防蝇、防腐工作。
四、监管检查学校食堂不买、不加工变质肉、禽、蔬菜。
五、监管检查学校食堂食物留样,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
赣 州 四 中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