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四中“文明寝室”评比暂行办法<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美化寝室环境,确保住校生安全,提高住校生的学习、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内容:
1.遵守寝室管理细则,按时就寝,不高声喧哗。
2.遵守请假报告制度。
3.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坚决杜绝吵口、打架现象。
4.寝室文化氛围浓厚。
5.寝室内务、卫生保持整洁、干净。
6.桌椅摆放整齐。
7.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不乱扔乱放。
8.床上用品叠放有序。
9.寝室开窗通风。
10.住校生个人卫生良好。
二、评比依据:
以寝室管理人员每天记录以及政教处、总务处定期、不定期检查为依据。
三、评比人员
1.总务处1人、政教处1人。
2.学生宿舍管理员1人。
3.住校生代表2人,住校生寝室长代表3人。
四、评比对象
男生十个寝室,女生十个寝室。
五、奖惩办法
1.评选十个文明寝室(男、女寝室各5个)。
2.评为“文明寝室”的全体住校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对较差的寝室则给予通报。
附: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
1.遵守寝室管理细则,按时就寝,不高声喧哗。(10分)
2.遵守请假报告制度。(10分)
3.爱护公物,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坚决杜绝吵口、打架现象。(10分)
4.寝室文化氛围浓厚。(10分)
5.寝室内务、卫生保持整洁、干净。(10分)
6.桌椅摆放整齐。(10分)
7.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不乱扔乱放。(10分)
8.床上用品叠放有序。(10分)
9.寝室开窗通风。(10分)
10.住校生个人卫生良好。(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