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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07-17 18:16:06 点击数:4850

赣市电教字[2013] 5号<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中学,师院附中:

近日,省电教馆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电教字〔2013〕7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望各地各校按要求积极组织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申报

 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需在“十二五”期间至少申报一项省级以上(含省级)电教课题,其它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同一申请人只能申报并承担一项课题任务。正在承担省级以上立项课题且未结题者,根据相关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暂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申报省级课题的申请单位(个人),要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赣电教字[2011]11号,以下称“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江西省“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赣电教字[2011]12号),结合学校发展及个人教育教学实际,确定选题;通过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的“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申请·审批书”,附件1)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打印纸质的《申请·审批书》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交所在县电教室。各县电教室对各申请人的申报手续、材料审核合格后,填写《2013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汇总后将上述材料一并报送我馆。

二、评审费用

申报省电教馆立项的课题,每个课题收取评审费100元,由江西省电教馆统一开具有效票据。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5月20日

望各县电教室及时将本通知精神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组织做好本地课题申报工作。各县电教室课题申报汇总材料务必于5月23日报送我馆,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赣州市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五楼赣州市电化教育馆;邮政编码:341000;联系人:李珍;联系电话:8223608,18970793397。

附件:

1.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审批书           

2.2013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情况统计表

(附件1、2请登录江西省电教馆网站下载:http://www.jxdjg.gov.cn/Djwjshow.asp id=751)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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